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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段改建工程(叶琪二桥施工图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2-12-1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段改建工程(叶琪二桥施工图变更)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内容: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段全长30.051公里,全线共建设(拼宽)桥梁3677.5米/16座(含左右幅),设置涵洞(包括线外涵)87道共计2172.4米。起于淳开公路、千威公路交叉口,顺接330国道千岛湖大桥,终点于浪境坞村村口,顺接330国道浪境坞至佑口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叶琪二桥老桥 2021 年被评定为三类桥(2018 年被评定为二类桥),桥梁拼宽条件发生变化,设计单位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段改建工程叶琪二桥施工图设计变更,咨询单位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技术审查,2022年6月7日,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特邀专家进行了该设计变更审查,形成了专家组意见;原施工图中叶琪二桥采用在老桥左侧拼宽 8.5m 的方案(老桥宽

8.5m),拼宽部分桥梁配跨和结构形式与老桥一致,新老桥拼接采用上连下不连形式;由于叶琪二桥方案变化,桥梁轴线向东平移,对K10+605.66~K11+630 范围内平面线位进行了调整,路基横断面作相应调整,将原施工图叶琪二桥的老桥小箱梁拼宽方案变更为新建分离式桥,由于其余路段均与环评保持一致,故本环评主要对该段进行评价。

建设地点:杭州市淳安县

总投资:约117.23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为改建路段经过的地表水体,如新安江等。

本工程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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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桥梁、道路等施工以及施工车辆运输,其中开挖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是最主要的。本工程沿线敏感点相对较为集中,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需采取一定的声环境防护措施,进一步减轻其声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既有路面拆除、道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对近距离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路面铺浇沥青时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但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

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随着油品质量及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3.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道路、桥梁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清运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桥梁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的钻渣和泥浆通过管道流入泥浆池和沉淀池,使钻渣和泥浆得以分离,分离出来的泥浆循环利用,钻渣泥浆在沉淀池初步固化后外运处置,不排入附近水体。

运营期污水主要为交通工程设施路面径流,路面径流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交通工程设施用房生活垃圾和道路养护时收集的路面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路面垃圾由养护工人收集后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将会对工程施工期项目区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工程施工期扰动水域,会影响流域水生态。要求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降低对敏感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主要通过采用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排水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清运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路面养护。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

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渣等按照相关规定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妥善处理。

运营期道路养护垃圾由养护人员带走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生态的人为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废水回用;做好噪声防治工作。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风景名胜区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线一单”等相关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段改建工程(叶琪二桥施工图变更),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杭州市交通网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段改建工程(叶琪二桥施工图变更)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65017890  地 址:杭州市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277号

环评单位:杭州靖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8127815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优盘时代商业中心3幢1002室

环保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jingkunhj.com)进行公开查阅。


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