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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现将全县森林防灭火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责任名单予以公布。发生责任人调整的,以干部调整文件为准。
附件:淳安县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名单
淳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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