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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已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根据《杭州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局拟作出除名决定。除名后市场主体就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且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
对上述决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你单位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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