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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文昌至富文连接线工程(林区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3-05-10

  淳安县文昌至富文连接线工程(林区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启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淳安县文昌至富文连接线工程(林区公路)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淳安县文昌至富文连接线工程(林区公路)起点位于文昌村东侧,于宋畈与文市线相交,路线沿上横坑山脉展线至横岭,设横岭隧道,路线东南走向,沿两侧山岙布线,分别经过横岭脚、窄坞里,后路线沿着现有老路布线至富文,沿线经过大坪里、聚壁、前山,终于富文村,并与金富线接顺,路线全长11.392公里。采用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隧道1940米/1座、桥梁280.88米/7座(小桥87.32m/3座,中桥193.56m/4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新建桥梁、隧道技术标准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桥梁宽8.5米、隧道宽10米。

  建设地点:杭州市淳安县境内

  项目总投资:39676.0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浪洞源、清平源等新安江上游支流水体,见表1。

表1  沿线地表水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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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

表2  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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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各桥梁施工废水、隧道废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等。施工废水等均收集后通过相应处理后全部回用;对临时堆土场、弃土场、水泥拌合站做好管理,产生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入附近水环境;隧道施工废水经隧洞两侧排水沟收集至附近集水池中,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冲洗、地面扬尘洒水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纳入各村庄现有的设施处理。

  运营期污水主要为交通工程设施路面径流,路面径流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

  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加强交通噪声管理,进一步减轻交通噪声对工程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3.大气环境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扬尘污染、拌合站废气、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时产生少量的沥青烟气,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会随之消失。

  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主线及隧道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对隧道工程进行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专项设计,加速隧道内气流的交换和污染物浓度的稀释,降低污染物对乘客的危害,同时,随着我国对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要求的提高以及电动汽车的大力发展,汽车尾气的排放影响将逐步减小,

  4.固体废弃物

  工程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工程弃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拆迁会产生部分建筑垃圾应充分利用;弃方按照水体保持方案和批复要求处置;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予以清运,不随意丢弃。

  营运期加强对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严格规范落实机修垃圾的储存、处置要求。

  5.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施工活动、人为干扰造成水土流失,直接或间接影响附近植物生境及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采取异地种树和植草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降低对敏感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水环境

  施工期临时工程尽量远离河流水体,堆场设置蓬盖,及时清运;设置排水沟,引导施工废水及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场地产生的废水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2.声环境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必要时应在施工区域周边和居民区等敏感点处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营运期主要通过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在居民集中路段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运营期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3.大气环境

  施工期加强运输管理、汽车维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合理设置弃土场、堆土场、拌合站位置,控制与居民敏感点的距离,做好表土堆场的覆盖工作,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措施,加强洒水降尘次数,必要时设围栏。

  营运期加强土石方运输的车辆管理,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严禁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弃方等,可利用的应充分利用,并按照水体保持方案和批复要求处置,运输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及时清运。

  营运期加强对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养护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

  5.生态环境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作好施工组织安排工作,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耕植土堆场周围加设临时拦护措施,播撒草籽、种植青草。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采取异地种树和植草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降低对敏感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淳安县文昌至富文连接线工程(林区公路)符合相应的规划要求。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符合“三线一单”等相关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公路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杭州市交通网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淳安县文昌至富文连接线工程(林区公路)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淳安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6501789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688号101-108室。

  环评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56540366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环保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jingkunhj.com)进行公开查阅。


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