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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徐富荣
12月12日,从浙江省红十字会传来消息,淳安县52岁的姜某在生命最后一刻,其亲人在浙江省第一人民医院,帮他实现了人体器官捐献的愿望。
当日,姜某的两个肾脏和两个眼角膜摘取并顺利地移植到4位病人的体内。县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证实,这是我县今年完成的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也是淳安县近几年累计实现的第十二例人体器官捐献。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胡国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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