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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方小毅 程浩
日前,交警四中队在淳安郑鸠线梓桐车站路段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发现有一车辆的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后交警将驶员徐某某带至警车旁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经了解,徐某某酒后在电话中与人发生争吵,心情非常不好,一时想不通,一气之下,竟然忘记自己喝过酒了,就驾车前去找人理论。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直接成本是: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为此,交警提示,眼下天气已经入伏,酷暑难耐,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切莫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方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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