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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光标》系列报道之三十八 浮林村救火烈士纪念碑 烈焰丹心护佑水秀山青
发布时间:2019-10-11 08:31:22

 记者 程就 通讯员 徐华健

在姜家镇浮林村的青松翠柏间,矗立着一座高大的“救火烈士纪念碑”,凝固着当年一场山林大火中的壮烈。

2011年2月5日(正月初三)11时许,姜家镇浮林村方家村墓地附近山林发生火灾,大火迅速蔓延到下坑坞山。面对突如其来的山林火灾,该村村民、附近群众在共产党员和村干部带头勇扑山火行动的感召下,积极自发投入到扑救山林火灾的抢险行动中。由于当日天气晴朗,且风助火势,山林火灾迅速猛烈蔓延。在扑救大火过程中,村民姜美娣、姜崇槐、姜明堂、余新养、姜良青及杭州机床集团职工姜继学英勇牺牲。村民姜明三、姜良礼严重烧伤,村民余诗金右小腿严重骨折。

当日下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和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黄坤明等省市领导,迅速就淳安县“2·5”山林大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扑救山火、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工作。晚上22时许,经过十多个小时扑救后,浮林村山火终于扑灭,大片山林和山下紧挨着的农房总算保住了。

2月6日,县政府作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决定,追授因救火牺牲的姜美娣、姜崇槐、姜明堂、余新养、姜继学、姜良青等6人为“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追记三等功一次;授予姜明三、余诗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嘉奖一次。2月7日淳安县委追认姜明堂、姜美娣、姜崇槐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3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革命烈士通知书》,在“2@5”山林火灾中牺牲的姜美娣等6人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名流后世,德及乡里。”追悼会上,浮林村200多村民自发前来为英雄送行,方圆几十里内的数十个村庄送来了花圈。9位救火英雄中,无论是4位共产党员、3位村干部,还是几位村民代表和村民,留给全村人的印象都是助人为乐、任劳任怨,大事小事冲锋在前。村民们哭着说,无论救火,还是日常生活,这些人都是好样的。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方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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