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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邵建来 何柳青 通讯员 严一婷 汪校函
1月17日晚,室外气温2摄氏度,石林镇辖区路口,民警在对一辆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很浓的酒味,驾驶人很不情愿地接受现场检测,测试结果显示饮酒,后被唤至医院抽取血液。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79.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清醒后,驾驶人供述,亲戚家杀年猪,大家开心就多喝了几杯,酒足饭饱后抱着侥幸骑车上路,谁知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当事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为确保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日前,县公安局全警参战,持续开展春运涉酒驾驶专项整治行动,首次集中行动于1月17日启动,共查处酒驾3起,醉驾3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200余起。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在千岛湖镇城区涉酒事故多发路段、农村主要集镇及周边道路、村庄村口及支小路等路段,警方通过定点设卡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的车辆检查,对涉嫌饮酒驾驶的人员进行测试,“逢疑必查”、“违法必究”,做到“零容忍”。
春节期间,聚会娱乐活动多,喝酒的几率大。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仅是条红线,更是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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