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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杭州公安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0-02-04 19:26:56




  当下,杭州正处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关键阶段。但是,还是有些人无视法律规定,实施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杭州各级公安机关严厉予以打击。截止2月3日17时,全市公安机关已办理涉疫刑事行政案件27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24人。

案例1. 

  1月31日,钟某未向公安机关报送其出租房内湖北籍租客(后查明系确诊病例)的信息,被西湖分局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2. 

  1月31日,庞某春虚构其有口罩货源行骗,被钱塘新区分局以诈骗处以行政拘留并追缴违法所得。


案例3. 

  1月31日,临安某村民黄某某开车经过本村卡点时,侮辱正在设卡的志愿者和其他村干部,并拍摄小视频上传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影响恶劣,被临安分局以公然侮辱他人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4. 
  1月31日,桐庐城南街道乔林村村民王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还动手殴打现场值守的工作人员,被桐庐县局以殴打他人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5. 
  2月1日,杨某元公然侮辱正在处理疫情防控检查纠纷警情的民警,被余杭分局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6. 
  2月1日,蔡某杰以普通口罩冒充N95口罩对外销售,被余杭分局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拘留。


案例7. 
  2月1日,张某学、张某林、王某贵张网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1只,被临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拘留。


案例8. 
  2月2日,王某杰在某路口防疫检查卡点开车撞开路障,后又掀翻检查工作桌,被萧山分局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9. 
  2月2日,揭某平在拱墅某小区门口,殴打、侮辱防疫检查的社工,造成社工头部、左眼眶外伤和软组织挫伤,被拱墅分局以殴打他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案例10. 

  2月3日,周某成因在微信群聊中散布其小区内有确诊感染病例的谣言,被富阳分局处以行政拘留。
  接下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对涉疫违法犯罪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会秩序保持平稳。

  来源:杭州公安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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