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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佳 通讯员 鲁萍
日前,记者从生态环境分局了解到,我县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工作已正式启动。全县排污单位可以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注册账号进行填报或登记。
排污许可主要分为发证及上网登记两种形式。其中纳入发证的排污单位,执法大队逐一上门检查,若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暂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或者属于未批先建性质的,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照“先发证再到位”原则,予以核发排污许可临时证。对超过整改期限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据了解,在我县范围内,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均需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对排污许可证登记方面有疑问,可以拨打窗口电话64819820咨询。
“为有效推进该项工作,确保通知到每家排污单位,我们采用审批与执法联合的方法。在前期发通知、媒体宣传、电话告知的基础上,利用执法+服务手段,确保实现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处置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程芝君说。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马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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