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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功能定位、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对分类推进中心建设和加强组织领导作出要求。
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是省域治理现代化中一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大改革,是浙江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方面。
具体怎么建?一图读懂↓↓↓
据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鼎”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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