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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成立 朱新力讲话 斯金锦黄海峰揭牌
发布时间:2020-12-17 08:50:00

记者 王筱倩

  12月16日,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在县人民法院举行,这是全省首家以人民法庭建制的环境资源法庭,标志着淳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省高院副院长朱新力讲话。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县委书记黄海峰共同揭牌。

  省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俞少春,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钱建军,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米,县领导赖明诚、洪永鸿、汪雪梅,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波参加仪式。

  朱新力在讲话中强调,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是省法院系统和淳安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淳安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示范区,是全省首个特别生态功能区,也是我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新安江模式”的主要诞生地,在此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对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体现了杭州市中院和淳安县法院在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对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环境资源审判司法理念,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淳安模式”。

  黄海峰在致辞中表示,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是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的创新举措,是为千岛湖量身定做的司法铠甲与盾牌。希望县法院及环境资源法庭以此次揭牌为契机,增强使命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升专业水平、业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向纵深发展,为淳安打造新时代特大城市湖泊保护实践范例,建设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创新、高品质民生的独特之地贡献力量。

  现场还举行了法官宣誓仪式。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县法院领导班子,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仪式。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义永华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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