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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惠及360万退休人
发布时间:2021-06-11 14:35:00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该省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唐欣 摄

  中新网南昌6月11日电 (记者 李韵涵)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该省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于6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惠及360万退休人员。

  据江西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副处长符翔介绍,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江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全省将有36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并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完全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此次挂钩调整,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2元;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35%增加。

  倾斜调整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群体的统筹照顾,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符翔举例称,退休人员张某,缴费年限30年,2020年底已满7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3300元。按照此次调整办法,调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定额调整,统一增加40元;第二部分为挂钩调整,其中缴费年限为30年,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2元的标准,可以增加30年*1.2元/年=36元,按照基本养老金水平为3300元/月,按照1.35%的标准进行调整,可以增加3300元/月*1.35%=44.55元,挂钩调整合计增加金额为36+44.55=80.55元;第三部分为倾斜高整,其年龄为70周岁,高龄倾斜增加30元。三项调整合计增加150.55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3450.55元。

  根据工作安排,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21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将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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