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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省、市、县委文件精神,淳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就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一、淳安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进行。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1年12月中旬选出。2021年12月下旬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2月中旬召开新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根据浙人大常〔2021〕18号文件,本县新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60名。这些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以2020年年底户籍人口数为依据,按乡镇和县直机关区块,具体分配到各选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全县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1352名(具体分配名额附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乡镇选举委员会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分配到各选区。
四、县、乡两级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各乡镇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事务,由乡镇选举委员会承办。
五、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人选原则并依法任命。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依法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六、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同步换届选举,选举日统一为2021年12月15日。选举工作计划、选民登记政策由县选举委员会统一制定,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
附件:淳安县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淳安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30日
淳安县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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