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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长风
日前,记者接到近湖花苑小区业主的反映,称小区一楼业主进行房屋装修时,将公共绿化带进行水泥浇筑,并圈成自家院子,侵犯其他业主利益。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9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近湖花苑小区,只见某一楼业主正在装修房子,现场装修工具、材料等散落一地,装修进程还在起步阶段,现场未见到业主本人和装修工人。环顾一圈后,发现业主已对房屋外6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绿化带进行改造,几乎已将绿化带上的植被破坏,土也被翻新,甚至在公共绿化带上浇筑了水泥,将其改造成平面路,并在平面路旁移植部分绿植和辣椒等蔬菜。远远望去,绿化带四周已被圈起,俨然打造成自己的后花园。这个情况引起了其他业主的不满。
“这种行为肯定会给其他人造成影响。我们就住在他们上面几层,一旦私用起来,我们去后面拿东西都不太方便。”记者在现场遇到小区其他业主,他们告诉记者,近湖花苑小区共用绿化带被占用情况存在不少,除了正在修建的这户业主外,还有其他一楼住户圈占绿化带。他们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过,但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他们希望公共区域不能随意改变,被逐渐“割据”,更不能被部分业主占为己有。希望有关部门帮助他们对这种行为进行“清除”。
当记者向近湖花苑小区物业进一步采访了解情况时,小区物业以负责人不在为由婉拒了记者采访,多次拨打相关负责人电话也一直未接听。在遇到几位小区保安巡逻时,记者向他们询问了业主圈占公共绿化带情况,他们告诉记者已有部分业主向他们反映过这个情况:“我们发现也会劝阻,但人家不听,我们确实没有权利。我们也会跟物业说,也会处理,物业如果不行,会往上面报。假如这种现象不制止的话,人家肯定会想,那你这里做了,我也是一楼的,我也可以做,这个年代大家都会跟风的。”
记者随后咨询了淳安县市政园林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方剑娟,她告诉记者:“《条例》规定,现有城市绿地和规划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占用改变绿地性质或者破坏其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个人不能私自占用。”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王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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