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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汪苏洁 通讯员 叶方诚
“熊孩子”私拿家中现金买手机,家长要求退货遭商家拒绝,青溪所执法人员协助消费者维权,帮市民追回购机款……
日前,千岛湖镇青溪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接到一位孩子家长求助,称自己14岁的女儿瞒着家人私自拿了钱,在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1899元的手机,他们赶到手机店,试图与商家协商退回手机,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店家称手机已经拆开使用,手机系统已激活数日,影响二次销售,因此汪先生不得已来电求助。
接到维权求助后,青溪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手机店。在核实相关情况后,执法人员认为,汪先生的女儿才上初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在事前未得到家长同意,事后也未得到家长的追认,因此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商家应当无条件退货。
最终经执法人员协调,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商家当场退给汪先生1899元购机款。同时商家也当面作出承诺,今后再遇到未成年人前来购买手机等高价商品的情况,会留意旁边是否有家长陪同,避免再犯同样错误。
青溪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家长,要注重加强孩子消费安全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尽量不要在家中放置大额现金。此外,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当未成年人到经营场所进行明显不合理的大额消费时要谨慎对待,应当询问其家长是否知情,进行合理判断,避免给自已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方婷婷 马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