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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孙珞
近期,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绿剑”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农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严格做好监督抽检。春耕时节,正是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的需求旺季。结合我县实际,选取有代表性的农资品种进行监督抽检。抽样现场,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监督抽检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经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进行现场封样,并就抽样过程拍照留痕。此次行动共抽检种子5批次、肥料3批次、农药9批次,监督抽检鸡蛋17批次、禽肉9批次、猪肉羊肉猪肝8批次等。
“执法+服务”双管齐下,县农业农村局结合限制使用农药退市、“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店创建等工作,加强对农资店监督管理及经营情况排摸。对店内经营的春耕急需必备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农资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并向经营主体宣传农资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经营主体应规范农资进货渠道,做好农资经营台账,强化信息溯源。检查中,发现的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晰的个别农资产品、销售未提供植物调运检疫证书的蔬菜苗、灭火器配备不足等均已处置整改。
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以及和乡镇执法机构的协调指导,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先后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千岛湖茶”品牌保护及规范使用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汾口镇派出所对辖区涉嫌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农资店进行执法检查;结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等法规宣贯,联合开展深化打击家畜违法屠宰和调运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未经检疫生猪案件1起,销售化学残留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件1起。
据悉,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农资店27家次、畜禽养殖场30家次、农机经销商2家次、农机维修网点1家次,抽检农业投入品17批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义永华 徐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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