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千岛湖镇部分小区先行安装住宅电梯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20 09:00:00   

  提案人:方雪梅

  主要内容:对于很多老小区的高层住户来说,因为没有电梯,出行、生活等有诸多困难,且随着居民年龄增长,困难将日益加剧。日前,杭州正式出台《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相关方面进行了明确。

  基于此,建议在千岛湖镇部分小区分期分批试行安装电梯,通过在具备加装电梯客观空间条件的一些老住宅区先行试行,来回应群众诉求,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不妨从以下入手:一、成立协调部门,推进启动工作。针对加装电梯业主意见不统一、资金筹集分摊、审批等难题,建议成立协调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明确在加装电梯中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角色及职责。

  二、做好资金筹集,保障顺利进行。对于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摊,具体可参照杭州的出台文件。

  三、明确主体,做好监管工作。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原产权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