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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邵建来 通讯员 方景标
近日,十位农民工在某工地上和工程承包方方某吵了起来,双方唇枪舌战、剑拔弩张,工地被迫停工。这起纠纷近日在汾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原来,十位农民工在完成份内工作后准备返乡探亲,便找到方某,要求支付剩余工资。方某则称,工程尚未结束,且十位农民工还未将施工设备归还,工资不能提前结算。
调解员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十位农民工由方某雇佣,当初也签署了书面协议,约定工资按工程进度发放,但是施工开始后,方某在支付了一小部分生活费后,就再未发放过工资。如今工程将要结束,农民工们更加担心工资问题。
至于未归还的施工设备,农民工大呼“冤枉”。原来,由于施工环境恶劣,设备需要人工扛上山。农民工好不容易将设备抬进施工现场,才发现设备有故障,无法启用,只得又把设备抬回更换。一来一回农民工耗费了巨大的体力,却未得到任何补偿,心中本就不平,加之工资未及时发放,便在结束工作之后将设备丢弃在工地上。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方某将剩余工资发给农民工,施工设备的损失双方各承担一半,按照设备使用后的二手市场价来分担。至此,一起纠纷得以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升级。
调解员指出,农民工在务工前要签署书面合同,这样才知道自己是为谁打工。在签合同时,关于工资数额、结算方式等都要写明。在遭遇欠薪时,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讨薪,采取过激行为不但没有帮助,还会适得其反,给他人造成损失,即使最后讨回了工资,也要对他人作出赔偿,得不偿失。
编后:欠薪问题是农民工外出打工遇到的比较典型的问题之一,尤其在建筑领域较为突出。面对欠薪,农民工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而不是一时冲动意气用事。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