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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逢辰与石峡书院(上)
发布时间:2024-06-14 10:32:53

●鲍艺敏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即将高中毕业,学校组织一场横渡龙山岛的游泳比赛,让大家自由报名。我正犹疑之间,听同学说龙山岛上有一座石峡书院,很有些神秘。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报名参赛,不想赛程过半,体力不支,只好中途放弃,被人拉上小船,然后换乘客船返程。我有点沮丧,望着渐行渐远的龙山岛,顾自发呆,因错过了与石峡书院的相遇,内心充满遗憾。

多年之后才明白,石峡书院早已沦为水乡泽国,哪怕当年我坚持游到终点,也是无缘与之相见的。

对淳安人而言,石峡书院文化学上的意义,远超建筑学上的意义,其文化学上的意义更深远、更恒久、更广阔、更有象征性。曾看过县内几位老先生写的回忆文章,言词中的尊崇与自豪扑面可感。有人做过统计,说石峡书院自创办以来,曾走出七十多位进士,其中还有状元、榜眼、探花。

(一)

淳安历史上共有三位状元,而南宋时期占了两位,他们分别是遂安瀛山书院的詹骙、淳安石峡书院的方逢辰。这不是偶然现象,证明书院文化教育成就斐然。书院性质虽属私学,却为古代中国官场培养、输送了一大批栋梁之才。书院看似管理松散,却有明确的学规,课程安排有序,松紧适度,与官学相比其教学生态更具活力、更有弹性、更加灵活,学术氛围也更独立、更自由。书院的“山长”具有绝对的权威。

石峡书院的初创年代,历来存有不同说法。有人说书院始建于淳熙元年(1174),按此推算,当属方逢辰祖父方谦所创办。可惜,淳熙元年之说,没有详实史料作支撑,有的只是关于方逢辰与黄蜕、何梦桂三人从小求学就读于石峡书院的片言只语,据此得出的推论。

近读余利归先生《“石峡书院”创建时间考》,文中提及元代文及翁所撰《故侍读尚书方公墓志铭》,内云:

(咸淳)五年己巳(1269),郊礼成,(方逢辰)列爵开国男,食邑三百户,除权兵部侍郎同修国史实录院修撰兼侍读。上日御经筵,虚心问道。公每事启沃,所以格君心者多矣。上眷隆渥,问公读书聚徒之所,奎画昭回,赐名“石峡书院”。赞书曰:近进士一科文章盛而古意衰,卿以儒硕创家塾,以程朱之学淑其徒,朕甚嘉之。七年辛未,典贡举竣事,除吏部侍郎。丁母令人忧,去国,哀毁至。服阕,除左侍郎,辞不就。贾相国十六年,而公屏居十余年。德祐初元,除公荆湖四川宣抚司参谋官,以父命辞,遂专侍汤剂,绝意仕途。寻除权户部尚书,改礼部尚书,皆不拜。是年夏丁父忧,公力疾负土营葬,惟恐不及。未几乡寇不靖,焚荡官舍民居。公居室虽毁而书塾岿然劫火之外。避地来归,命子梁等洒扫文庙,修葺书院廊宇斋序,日与生徒讲明修已治人之道,若将终身焉。

余利归先生据此认为:“从墓志铭来看,石峡书院,原本为方逢辰所创家塾,是其读书聚徒之所。至南宋度宗咸淳五年(1269),始赐‘石峡书院’额。七年,方逢辰丁母忧去国,即回家乡,修葺书院,日与生徒讲明修己治人之道。”

单凭这段墓志铭所述,就推断石峡书院为方逢辰始创,也难以令人信服。况且,三先生(方逢辰、黄蜕、何梦桂)年龄相差不大,肄业于石峡书院的记载由来已久,绝不是空穴来风。此外,方逢辰中状元后,曾给当时的淳安县令写过一篇《辞建状元楼》,内有“某自束发读父书,便以致君泽民自任。”(后文还将提及)。古代男子束发成髻是在十五岁至二十岁之间,“读父书”不能理解为读父亲写的书,而应该是在父亲的教导下读书,或者说是在父亲开设的书馆(屋)里读书。据此推断,石峡书院的前身便是方逢辰父亲方镕创办的书馆,它属于方氏的家塾,而且实实在在都与方逢辰有关,所有链接也均指向方逢辰。

方逢辰(1221—1291),原名梦魁,逢辰二字是理宗皇帝钦点状元后赐的,于是他便以“君锡”为字。南宋淳祐七年(1247),黄蜕廷试第二名,俗称榜眼;方逢辰跑去祝贺,留诗戏言道:“状元留后举,榜眼探先锋。”意思说你这榜眼先去探探路,状元还是留待给我吧。虽然没有挑明了说,黄蜕还是听出了弦外之音,这才是方逢辰的性格。他打趣着回道:“欲将状元留地位,先将榜眼破天荒。”黄蜕心想书院自创办以来,从未有进入一甲序列的考生,那就让我来破了这天荒,才好把状元位置留出给你啊。

托黄蜕吉言,三年后(1250)方逢辰果然考中状元,恰好三十岁。这一年,严州知府赵汝历在府衙正街为方逢辰建造“状元坊”,牌坊背面题“甲第魁首”四字,荣耀尊显。事隔十五年(1265)后,何梦桂又中一甲第三名探花。一时间,石峡书院名声大噪。

方逢辰初入官场只补了一个无关紧要的“承事郎”,属正八品,后迁佥书平江军节度判官厅公事。平江军在今天的苏州,相当于市政府秘书长一类的职务。宝祐元年(1253),召为秘书省正字,三年,方逢辰上疏理宗,指斥宦官与奸佞擅弄威福,言辞偏于激烈,理宗大为不悦,方逢辰只得告病求去。次年,程元凤升任右丞相兼枢密使,他极力推荐方逢辰,遭到朝中大臣反对,理由是说他“交游学舍”。

“交游学舍”竟然成了一项罪名,这里的“学舍”应指书院一类的场所,方逢辰接受各地书院的邀请,去讲学授徒,传播理学思想,这是官方禁止不被允许的。方逢辰本人十分重视教育,他曾说过:“今天下人心陷溺甚矣,急起而救之,责在学校。”(《全宋文》)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愿意到各“学舍”去讲学。

开庆元年(1259),方逢辰召为著作郎,次年是景定元年,兼权尚书左郎官,不久又因上书言事,得罪权相贾似道而罢官。方逢辰索性应聘婺州学堂,开坛授徒,盛况空前,从游者达数百人之多。景定二年(1261),朝廷意欲任命他为婺州知府,还未上任就罢;再出任嘉兴知府,屁股还没坐热,又到瑞州(今江西高安)任知府,不等届满又被罢官。景定总共不到五年,方逢辰在此期间起起伏伏折腾了三回。

据方逢辰年谱记载,这期间,他曾前往东阳蒋沐的“横城义塾”,参与修订《义塾纲纪》。元黄溍《文献集》之《怀远亭记》曰:横城义塾迎致故礼部尚书方公为之师。公时自著庭归卧蛟峰下,欣然为之出。其立教先德行而后文艺,凡所揭示一本于先儒,月书季考,具有程序,担簦负笈者不远数百里而来。居无何,闻廷议欲畀以婺之郡符(郡太守)。东阳婺属邑也,公遂撤皋比(讲席)而去。

方逢辰一有闲暇不是讲学就是修订教规,他似乎更适合从事教育事业,而不是在官场疲于奔波。

据方逢辰自己所言,他在横城义塾的活动,首先“与塾主相与订正所以为之条目,一旬之中,以九日读书讲明义理,而以一日为科举业,条画具行之。越月,塾主请载之册,曰:又当创新塾而恪守之”。清代《浙江通志》卷一八九引《金华先民传》云:“其教法一遵白鹿洞遗规,月书季考,砻石题名,二十名以前给赠币帛书籍,其余分赠有差”。方逢辰在横城义塾所施行之“教法”,即其与义塾主蒋沐“相与订正所以为教之条目”,名《义塾纲纪》。

方逢辰参与修订的《义塾纲纪》,实为横城义塾之学规,参考了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明确以“义理之学、修养之道”为教育宗旨,主张恢复古昔圣贤教人为学之意,提出“修身”“处事”“接物”之要,作为学生实际生活必须遵守的规约和思想教育的准绳。

(二)

《白鹿洞书院揭示》尽管得到官方的认可,宋理宗时颁行于太学与州县官学,成为官定的正式学规,民间书院义塾也普遍采纳。但《白鹿洞书院揭示》是作为学生道德行为的规范、原则,而缺少相关学业、课程的具体规定。《义塾纲纪》恰好补上了这块短板,详尽地规定了横城义塾的教学、作息内容以及奖惩措施,主要有以下内容:

义塾教职员工及其职责:宋代书院一般设“山长一员,教养之事皆隶焉”。山长以下设堂长、讲书、司录、学录等。民间书院因其规模小,山长、教师、执事一人兼任也属正常。但横城义塾规模较大,教职员的设置大体仿照州县官学,人数较多,分工甚细:学长一人,掌赞公堂教导之事,以身规矩之。学谕二人,掌教谕之事。直学一人,掌书塾一切事务。司纠兼掌仪一人,掌学规及每日谒祠会揖、月朔会拜、春秋释菜之礼。司宾一人,掌宾客迎送交际之事。司计一人,掌一月金谷出入之数。司日一人,掌公堂一日事务及诸斋坐斋、请假员数。司膳二人,掌一日公厨之事。斋长,每斋一人,择斋生中齿长者为之,掌规矩一斋之事。

学生的入学资格及其待遇:横城义塾接受四方学子入学,“凡入塾者,不限其来,始入为陪供生,考其德业而升行供生”。这里说的“陪供生”,是指学生需自备钱米;学生经德业考核合格,才有资格升为“行供生”,即由义塾日供钱米,免费食宿。这是一个创举,办学灵活有弹性,而且将学生德(品德)业(成绩)与食宿津贴挂钩,以此激励每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讲授、修学规定:“望日点请职事一人讲书。”义塾每月中旬举行一次会讲。诸生各执经以听,有疑者问,有见者说。午后供小课,史评论说策略间之,或间以赋前二韵。晚间闻鼓再升堂,长、谕签请三人以隔日所看史,诸生应答、书簿如早间故事。

考试规定:义塾效仿太学及州县官学“月书季考”之法,规定每旬之三日举行“课试,上、中旬本经,下旬论、策间之;每试十人取拔三人。”考试分“堂试”“拟试”两种,也接受义塾之外的人来参加考试,“在外士友就试者听,若试中后行食并要坐斋。”于拟试后还“砻石题名,二十名以前给赠币帛书籍,其余分赠有差。”以为学业优异者的奖励。

学生行为规范及其奖罚:从对学生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上,与州县官学偏重于禁止惩罚之学规稍异,横城义塾较为讲究劝诱引导,仅规定“人定时堂上击鼓,诸斋方许就寝,未鼓前撞点,有先寝者议罚”“诸生犯规矩者,司纠弹之议罚”等数条。

义塾经费管理、使用规定:书院为可持续性发展,蒋沐于“割田租一万以隶焉”之外,对义塾的经费管理、使用也有详细的规定。横城义塾的经费支出除建置、维修书院费用以及老师薪金之外,还承担着“行供生”的食宿费用和义塾杂项开支等。

方逢辰在《义塾记》中,称誉其“教育有节”,“若夫起居出入有度,登降揖逊有数,周旋游息有矩,条目纤细备具。”其中许多内容是官学所不具备的。可以说《义塾纲纪》的修订,直接影响了此后石峡书院的办学方向。

方逢辰《义塾纲纪序》落款为景定辛酉(1261)二月朝奉郎新知嘉兴府方逢辰君锡甫序。

度宗即位,咸淳元年(1265),方逢辰召为司封郎官兼直舍人院,实录院检讨官,寻迁秘书少监、起居舍人。其后历任秘阁修撰,三年,出为江东提刑,徙江西转运副使。五年,权兵部侍郎。七年,迁吏部侍郎……累官至户部尚书,丁母忧去国,从此绝意仕途,归隐石峡书院著书讲学。

(三)

宋亡之时,方逢辰五十九岁,正是暮秋时节。元世祖忽必烈下旨征召他,派出的使臣级别不低,是御史中丞崔彧——国家最高监察机构负责人。既然是皇帝征召,直接拒绝驳回多有不便,不妨委婉一点,赋诗言志吧,题为《被召不赴》:

万里皇华遣使辀,

姓名曾覆御前瓯。

燕台礼重金为屋,

严濑风高玉作钩。

丹凤喜从天上落,

白驹须向谷中求。

敲门不醒希夷睡,

休怪山云着意留。

诗中传递了一个信息,效仿东汉名士严子陵,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隐士陈抟,高卧不醒,坚不出仕。

如今,山林白云着意挽留于我,这一留便是终身的约定。崔彧是文臣也是直言敢谏之人,他对方逢辰心存敬意,既然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再劝已然多余。与白云有个约定够浪漫的,崔彧不禁心生羡慕。

石峡书院无疑是最好的约定去处。

2020年“5·18”国际博物馆日,淳安博物馆为胡建民的水下古城摄影,举办了一个展览。六十余幅照片的文字说明由我撰写,当我看到他传送过来一幅幅石峡书院内景的照片时,不由得有些小激动。我想通过这些碎片化的短镜头,拼接成一座完整的书院全景。我的努力没有变成现实,但这种想法一旦生成,便一发不可收拾。

于是,我查找资料,决定一探书院究竟。2003年,由大连出版社出版、严建刚主编的《湖底回声》一书,收录方浩然的《石峡出芝兰——石峡书院散记》一文,据方浩然先生的回忆,“书院座落在石峡山谷中。龙山北麓山脚下的石壁和长龙山脚的石壁在这里形成一个葫芦口,天然生就的石峡,把书院的建筑物掩没在深处,两岸青山相对出,石峡最狭窄处不过数米,一股清流缓缓地从峡中流出,水声潺潺,清彻见底,细石可数。从县城北门向北走约里许,穿过一片面积约数百亩的田畈,便是石峡处。此地建有一凉亭。再穿过长约二十米的石峡,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又一片大田畈展现在眼前,远望正前方小山包下,黄墙青瓦,便是石峡书院的建筑物了。”

《湖底回声》还载有应树芳先生所撰《石峡书院》一文。应先生回忆道:“书院旧址,离贺城不远。自贺城北门行两华里,有一亭立于龙山山尾端,沿渠走则峰回路转,此处,流水淙淙。续走数百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有良田百余亩,四周环山,苍松翠柏,覆盖山岗,望之无际。山丘之下,有一大院,就是石峡书院。书院屋舍俨然,占地五亩余,其规模之大,算得上全县之最。院门高数丈,高悬直匾‘理学名家’。院门内有‘石峡书院’匾额。”

方浩然、应树芳两位先生都是1930年左右生人,方浩然先生今年已作古,他们青少年时期就读于石峡书院,对书院的描述虽有小出入,但大体上是可信的。石峡书院以俯临石峡而得名,光绪《淳安县志》卷二“方舆志二·学校”记载:“在县东北三里龙山麓”,即今千岛湖中心湖区龙山北麓。这与方浩然、应树芳两位先生的描述基本吻合。胡建明先生水下探摸书院遗址时,定位于龙山岛北码头外300米的地方,距离老县城大约三里。

应树芳先生文中提到的“理学名家”匾额,胡建明在水下探摸过程中也拍有照片,一同发给了我。“理学名家”乃竖式石匾,四字楷体阴刻,乃度宗皇帝御笔,匾额制作精良,四周云龙纹罩边,贵气雍容。胡建明先生还有些石质匾额上的文字拍不太全,经我查找资料,推断为书院门联,上联为:继往开来,天传日月家传宝。下联为:重今厚古,地有山河国有材。

石峡书院是幸运的。它创建于南宋时期,虽然几经兴废,命运多舛,但结局是圆满的,历经七百多年的风雨沧桑,直至新安江水电站筑坝蓄水,才最终淹没于千岛湖底。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邹楚环 徐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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