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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彦祥
日前,笔者看到一段视频,在某地地铁10号线上,一老人要一女子让座给他,女子称可以给别人让座,但不给他让座。老人随即对女子动手袭扰,将拐杖放在女子腿间一阵横扫。后公交警方通报,已依法对老人行政拘留。
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座位争议是常见的,不足为奇。对老弱病残的照顾,体现了我们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然而,让座是一种情意,不主动让座也是人之常情,没人有权强迫别人让座。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老人的违法行为,除了法律规定可以免除或减轻惩罚的情况外,执法部门通常会采取宽容的态度。对于那些已经达到惩罚情形的老人,大多数情况下也会被免予惩罚。这种现象导致了一种“法外施恩”的现象,在客观上纵容了老年群体的违法行为,使少数老人在公共场所变得更为放肆,肆无忌惮地做出一些不法行为。
笔者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年龄大小,违法者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同时,对于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违法行为的人,可以考虑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让其体验到违法的后果,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汪苏洁 马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