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残联等6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浙江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21〕24号)相关规定,淳安县残联对本县集中就业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进行超比例奖励。以下单位经审核符合申领(超比例奖励)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们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则不予受理。
监督联系电话:0571-89600757
淳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19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汪妙
最新播报
更多>>
淳安发布

视界千岛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