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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和缴费人:
为进一步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提高办税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决定撤销该局驻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汾口分中心税务窗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撤销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汾口分中心税务窗口
自2026年10月20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驻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汾口分中心税务窗口,相关税费业务统一由淳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承接办理。
二、涉税(费)业务办理渠道
请您优先选择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电子税务局APP和“浙里税悦”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除涉及实物交接(例如纸质发票缴销、税控设备Ukey缴销等)的窗口业务外,其他业务均可通过上述渠道办理。
如您需要到线下窗口办理涉税(费)业务,请前往淳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淳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或拨打电话0571-64826000,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2026年10月20日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章新建 谢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