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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起水上执法“简案快办”案件顺利办结
发布时间:2024-08-19 09:30:49

通讯员 姜磊 孙皓冉 潘炜

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收到行政相对人胡某某“1000元罚款已缴纳”的信息后,及时登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对胡某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的案件按程序予以结案。这标志着千岛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落地后,首起水上执法“简案快办”案件顺利办结。

胡某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的案件为县检察院前期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是一起典型的行政刑反向衔接案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管辖中队高铁新区中队办理,依据《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案快办”工作规范》的规定,高铁新区中队于8月13日开始正式立案调查。

经查,今年6月22日晚,当事人胡某某在我县某水域,使用一体式电鱼杆进行半小时的非法电鱼活动,未成功捕到渔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应对其以刑事处罚。鉴于当事人胡某某一年内首次违法且该行为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处置。同时,运用“简案快办”模式,最终对当事人胡某某禁渔期非法电鱼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因该案违法事实清楚,执法队员根据《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案快办”工作规范》的规定,在移动执法终端迅速完成立案审批、违法事实确认等一系列环节,随即完成数据上传,文书制作与审批流程。从立案到送达处罚决定,整个执法办案过程耗时不到两小时,较传统模式大幅缩短了办案周期。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合规指导建议书》,实现二书同达,较传统模式大幅缩短了办案周期。该模式通过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同时也为执法部门节约了大量行政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办将积极推广“简案快办”模式,以执法普法互促机制为抓手,探索“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流程,明确“简案”范围,以及受理流程、办案程序、内外协作和管理监督等内容,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把更多时间精力聚焦新领域执法事项、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和参与社会基层综合治理,以“简案快”办提升整体办案质效。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章新建 徐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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