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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流动经营 让“摊”位更有序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化整治自产自销点位
发布时间:2024-09-04 09:50:42

通讯员  杨月红  丁可航

  “方老板,您已经超面积占用两个摊位了,而且这些都是批发来的蔬菜,请遵循规定去市场三楼摊位售卖,把这里留给真正需要的农户。”凌晨3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队员们根据整治安排,在千岛湖镇新塘路果蔬自产自销点位规范引导不文明抢占农民摊位行为。

  自今年3月新塘路果蔬自产自销点设置以来,该点位因其独特的地理优势,已成为周边居民和游客的“网红”购菜点。随之而来,果蔬大户超面积摆放、老菜农被挤占摊位、环境脏乱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加强对点位的规范化管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流动摊位经营,让‘摊’更有序”专项整治行动。

  “阿姨,接下去您的摊位要摆放到自产自销点位了,售卖的也必须是自己种植的果蔬,一户只能一格,不能超面积摆放,而且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也要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在人行道上。”正式整治开展前,执法队员林元就带领着队员在新塘路忙碌开来了,根据整治要求,队员们按照“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原则,利用3天时间对新塘路及周边街道所有流动摊贩开展文明设摊经营宣传。

  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们根据告知书内容,严格落实“一户一格”“果蔬分离”原则,对前来摆摊的农户实行一对一引导,督促有序摆放,减少超面积经营行为,并按照“劝离、责改、查处”逐步递进方式,有效减少抢占农户摊位情况。对于其他的果蔬大户,则分流引导至正规市场及其他几处大型自产自销点位。此外,执法队员还细心将摊贩遗留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分类投放,移除乱堆乱放的石墩、遮阳伞,对于违规停放在人行道、消防通道上的非机动车也依次进行劝离。本次活动,共发放温馨告知书96份,引导流动摊贩212人次,引流果蔬大户20人次,立案查处6起。

  “此次‘先礼后兵’的自产自销点位规范化整治,是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的又一次‘民呼我为’行动。自产自销点位的设立,其初心是为了缓解农户卖菜难问题,但也不希望有太多不文明的行为来破坏自产自销点位的长远稳定及持续性发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增设自产自销规定告示牌,让规定立于百姓心间,也让全民共同参与到摊点的监管工作中来,督促“民间烟火气”更具“文明味”。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汪苏洁 王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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