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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夏文彬
近日,热心群众叶女士抱着一个盒子来到姜家派出所龙川湾生态联勤警务室,盒子里有一只疑似“野鸭子”的鸟。
叶女士称在路边捡到这只鸟,当时它卧地不动,看上去奄奄一息,而且长相特殊,疑是保护动物,便将它送到警务室求助民警。
接到求助后,值班民警叶文伟对这只鸟进行详细检查,发现它的一只眼睛被树枝刺伤,加上天气严寒,暂时失去飞行能力。民警赶忙联系林业站工作人员,并为它提供水和食物,帮助恢复体力。
经林业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鸟是鸳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对鸳鸯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其翅膀和爪子均未受伤,具备放生条件,民警与林业站工作人员将鸳鸯带至适宜的自然环境中,最后成功放生。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义永华 吴若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