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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淳安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人民群众的生态司法需求,探索创新生态司法保护举措,奋力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为守护山风水韵交上一份人民满意的“淳法答卷”。
位于淳安县汾口镇的武强溪生态湿地有3000余亩滩涂和400余亩水上森林,风景如画,步移景异,吸引了130种水鸟在此安家。
2023年底,武强溪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4只野生天鹅。作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只野生天鹅吸引了众多爱鸟人士,但也引来了带着恶意的枪口。为满足口腹之欲,祝某伙同他人利用气枪猎杀了1只天鹅。2024年4月15日,淳安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在案发地巡回审理此案,当庭判处祝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县教育局、林业局工作人员,学生代表等60余人现场旁听了本次庭审。
“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我们要通过司法惩治,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该案审判长、淳安法院院长王莉说。
近年来,淳安县人民法院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在严格依法审理的同时,如何强化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自觉维护意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为扭转部分山区群众的错误传统观念,进一步发挥环境刑事司法的打击、震慑、预防、教育功能,淳安县人民法院多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受环境资源保护法治教育。
(转自《人民法院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王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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