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记者 方汇泽 通讯员 孙邦建 唐淑琴
3月11日,淳安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两山公司”)和临安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签订为期五年的碳汇交易框架协议,并签署首个碳汇交易合同。此次协议通过认购碳汇作为生态资源破坏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方式,扩展了生态产品“变现”的途径。
“单笔碳汇交易合同涉及753吨二氧化碳当量,总计金额7.53万元。”临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挺表示,在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办理中,如果当事人有意愿承担相关的修复费用,同意用认购碳汇的方式来承担责任,实现生态高效修复,从司法效率方面来说是比较便捷的操作。
淳安作为浙江省林业重点县之一,有林业用地面积533万亩,森林面积521万亩,森林蓄积量2621万立方米。其中,林业用地和森林蓄积量均居浙江省首位,在森林碳汇价值转化中拥有广阔空间。2022年以来,县两山公司在淳安森林碳汇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碳汇(碳普惠)减排量核证备案和交易工作,通过浙江(丽水)林业碳汇交易平台进行线上交易,碳汇主要用于生态损害赔偿、零碳机构创建、会议碳中和等。目前,通过核证备案的林业碳汇减排量达到2890吨,交易38笔,实现经济收益28万余元。公司还在申请28万吨森林保护碳汇项目减排量。
下一步,县两山公司聚焦“国储林+碳汇林”融合发展战略,将在持续深化国储林资源科学培育与合理开发的同时,不断挖掘碳汇市场潜力,探索碳汇交易新路径,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义永华 吴若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