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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方光前 郝任文 邵夏
近日,大市市场监管所联合大墅镇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以及消费纠纷解决途径,帮助群众全面了解自身合法权益。工作人员还结合实际案例,现场指导群众使用“12315”平台进行维权。同时,提醒群众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并引导群众在“诚信经营、理性消费”承诺签名墙上签名。随后,工作人员还通过入户宣传,深入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与金融知识,并对商户开展诚信经营督导,要求商户严把商品质量关。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汪苏洁 徐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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