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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劳代偿”还“生态欠账” 县法院创新推出“劳务代偿”生态修复机制
发布时间:2025-03-25 08:35:15

  见习记者 周慧 记者 张渊凯 

  通讯员 章财溪 方凯莉

  “我肯定不是成心的,捕鱼只是为了贴补家用,没想到这种行为破坏了环境,感谢法院能让我用劳务代偿的形式代替部分赔偿,自己会以实际行动弥补错误。”被告人郑某感激道。

  3月21日,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两位被告人将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担任临时“护渔员”,从事禁捕禁钓巡护等工作,“以劳代偿”还清“生态欠账”。

  原来在2024年4月10日晚和4月11日凌晨,被告人郑某伙同被告人余某,在汾口镇武强溪水域采用高压电击方式非法捕捞鳜鱼等水产品。千岛湖作为全国重要水源地之一,因一湖秀水闻名遐迩,护水离不开护鱼,这种“绝户式”捕捞手段对水域生态系统将造成不可逆损害。

  “两位被告人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坏修复费用,扣除已赔偿的部分,剩余部分由两被告人以生态修复劳务代偿方式进行替代性赔偿。”审判长王莉表示,法庭综合考虑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后,做出了以上判决。

  “劳务代偿蕴含了谁破坏、谁治理的思想,相较单纯的经济赔偿,修复效果更好、赔偿义务人参与感更高,有利于环保理念的普及。”旁听学生余勇诺说。

  人民陪审员方立华评价道:“这一判决充分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两位被告人在公益劳动中也能切身感受到水资源对千岛湖的重要性,给周围人起到警示作用。”

  此次庭审结束后,县法院还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千岛湖生态环境修复劳务代偿机制,作为全市首个专门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劳务代偿协作而会签的机制,开启了司法与行政协调治理的新模式。

  “这是淳安法院首次尝试生态修复劳务代偿机制。劳务代偿,不仅减轻了被告人的经济压力,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让被告人通过实际行动起到惩罚教育效果,从捕鱼者变成护渔员,真正实现在修复环境的同时修复环保观念。”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余秀玲说道。

  下一步,县法院将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兼顾修复性司法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司法温度,推动劳务代偿工作规范化开展,努力把生态修复劳务代偿的“淳安探索”变为“淳安经验”,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义永华 谢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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