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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姜磊 汪良子
《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规范化水平,5月13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围绕《条例》核心内容及执法实践进行系统学习与交流。
本次培训邀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行业法律专家进行专题授课,重点围绕《条例》立法背景、规划建设、源头减量、贮存和运输、利用和处置、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七个方面展开全面解读,并结合淳安山区县特点以及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当前实际,详细阐释了《条例》中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基本原则,以及"统筹协调、属地负责、分类处理、全程监管"的管理体系。针对源头减量环节,特别强调施工单位需在开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明确了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在运输监管方面,结合电子转移联单制度、车辆监控设备安装等数字化管理要求,解析了运输单位的合规操作标准。
在互动交流环节,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围绕“无资质运输车辆查处、偷倒乱倒行为证据固定、跨区域处置补偿机制落实”等难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针对农村地区及城郊建筑垃圾乱倒现象,同时分享了“三班倒值守+网格化巡查”的经验做法,通过重点路段设卡检查与偏僻区域拉网式排查相结合,截至目前,累计查处违法倾倒案件24起,有效遏制了违规倾倒行为。同时,结合《条例》新增的联合执法机制,参会人员就如何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建议,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
此次培训是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结合千岛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的深化,以“水岸一体”工作机制建设,持续推进“练思想、练作风、练形象、练业务”行动,加强执法队伍法治素养能力建设,依托县生态共治指挥中心,利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提升执法队伍“能发现、能盯住、能分析、能打击”业务水平,强化对建筑垃圾全链条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处置等行为,通过“法治+科技”双轮驱动,切实守护千岛湖生态环境。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汪苏洁 王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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