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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直发个人账户!我县医保服务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5-05-26 09:03:43

  记者 周思真 方鑫月

  为切实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自5月1日起,我县正式实施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女职工个人账户的新政策。此举进一步优化了生育津贴发放流程,简化了申领手续,让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记者从县医保窗口获悉,此次政策调整是在杭州市医保生育津贴“省心办”基础上的再升级。根据新规,凡按规定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只要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均可由参保人员本人或所在单位经办人提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拨付至参保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生育津贴的标准主要依据职工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若已婚一孩顺产,可领取的津贴金额约为23000元。”县医疗保障局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余思祺介绍,“参保人员需在生育后的次年年末(即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她同时提醒,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后,女职工的原有待遇不受影响,但需注意产假期间的工资与生育津贴不可重复领取。“生育津贴本质是对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补偿,旨在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收入,而非额外福利。”  

  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业务,县医保局依托数字化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参保人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浙里医保”模块在线提交申请并实时查询进度。此外,在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开通“无感办”服务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生产的参保人员,还可享受更便捷的“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只需在出院结算前上传生育登记服务单,系统将自动触发生育津贴审核拨付流程,津贴到账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参保人员及所在单位。

  据统计,自5月1日新政实施以来,截至5月19日,我县已有51人次女职工通过个人账户领取生育津贴,累计拨付金额达105.34万元,整体运行平稳有序。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数据平台功能,升级民生医疗服务,以“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义永华 吴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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