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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今后由此证件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单位无关。
持证人姓名:俞杭笑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浙税征330127240009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2025年6月4日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汪苏洁 谢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