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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淳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14日在淳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25-08-15 10:39:06

  淳安县审计局局长 徐建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组织对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围绕县本级全口径预算、领导经济责任、文教卫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等五个方面,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本审计年度共完成审计项目17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7861.16万元,移送案件线索6起。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单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六大攻坚行动”,扎实推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压奋进、实干争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全年实现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亿元,同比去年增长4.5%;抢抓杭州市东部种楼西部种地利益分享指标定向交易政策机遇,全年实现林地、土地、矿石等资源转化收入8.4亿元。

  ——重点领域保障有力。2024年安排5.1亿元用于“转移集聚惠民安居工程”的安居券兑现及腾退奖励;开展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全年兑现“两新”资金1亿元。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持续提高,全年安排财政资金3.99亿元保障待遇发放;教育资源供给不断优化,加快推进淳安三中、千岛湖珍珠学校项目进程。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及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发展,积极落实各项政策,优先保障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2024年度淳安县一般公共预算全部收入113.7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0.29亿元(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收入21.75亿元,支出17.85亿元,结余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收入1914万元,支出1214万元,结余7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收入10.59亿元,支出11.7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73亿元。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和财源统筹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不精准。县财政局在安排2024年度预算时未充分考虑项目结转资金情况,如县综保局“水土流失天地一体化监测及图斑复核”项目上年结转资金9.83万元,2024年又安排预算10万元,2024年底结转9.99万元。

  (2)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等3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共留有795.15万元结余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

  2.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违规安排基本支出。2024年度,县财政局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基本支出777.98万元给县规资局、县市政园林发展中心等4家单位,其中在职人员经费474.8万元、编外人员经费227.61万元、公用经费75.57万元。

  (2)未完全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24年度,县财政局将“2022年迎亚运千岛湖镇城区夜景照明提升工程”、“城市燃气、供水与五水专项体检项目”等23个项目资金共计1268.52万元,划转至预算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未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直接拨付给最终收款人。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2024年12月,县财政局收到上级转移支付的2024年第五、六批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共计382.4万元,未在30日内分配下达。截至2025年5月,其中252.4万元仍未分解下达至有关单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临时机构工作经费未专款专用。两家临时机构共有32.87万元工作经费未专款专用。如县住建局2023年11月在临时机构“淳安县风貌整治提升专班”工作经费中列支住建局工作亮点宣传费3万元;县交通局2023年11月在临时机构“杭淳开前期专班”经费中列支该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费用16.3万元。

  2.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一是专车未专用。2024年,县交通局用车台账共登记专班车辆使用记录64次,其中22次与专班履职无关。二是县内专班工作租车。如2024年,县住建局存在工作人员在风貌提升专班工作检查中县内租用车辆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4审计年度,审计局共对10家单位的主要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主责主业履行情况

  1.新安文化展示馆未及时签订出租协议。梓桐镇新安文化展示馆改造项目投资386.21万元,于2023年11月完成验收。审计发现,新安文化展示馆自2023年10月起至审计日交由个人负责管理使用,梓桐镇人民政府未及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2.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监管存在漏洞。2022年,县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招投标确定四家企业负责全县农村污水运维,由23个乡镇分别与运维公司签订合同。同时,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全县农污设施进出水水质抽样检测和日常监管。审计发现,我县仍存在12个点位水质不合格,其中执行一级排放标准3个、执行二级排放标准9个。

  (二)单位重大决策情况

  1.考核协议与集体决策不符。2023年11月,县融媒体中心党委(班子)研究与相关承包人补签经营目标管理考核事项,明确“经营性收入”指标为经营性(含团拜)开票收入,其中节庆活动收入、教育培训收入要扣除相应成本。但县融媒体中心实际与该承包人签订的协议中,经营性收入无需扣除成本,且团拜业务还可额外按15%再结算提成。

  2.个别事项集体决策内容不合规。2023年,杭州某文化公司、淳安某旅行社申报全域旅游营销奖励,但2家公司投放的广告均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县文广旅体局召开局班子会研究决定,按政策规定对淳安某旅行社不予补助,但对同样不符合要求的杭州某文化公司,以其为新成立企业且首次申报为由,决定补助该公司7.92万元(已兑付)。

  (三)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1.项目绩效不佳,部分资产闲置。截至2023年12月底,宋村乡白云溪现代农业孵化园、“宋村酱菜”文化体验工坊、小镇客厅、共享商超等4个项目已全部竣工,累计投资610.74万元。但上述项目均呈闲置状态,其中白云溪现代农业孵化园闲置已超2年。

  2.对下属企业监管不严,导致收益未及时收取。2020年,临岐镇所属淳安县红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岐实业)与杭州某农副产品公司、淳安某加工公司共同注资成立杭州千岛湖岐货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万元,其中红岐实业占股20%,约定岐货公司第一年向红岐实业缴纳分红保底不低于8万元,第二年保底收益不低于10万元,分红收益不足时,由杭州某农副产品公司补足。2020年至2023年,红岐实业累计收到18万元,少收收益10万元。

  三、文教卫高质量发展情况

  2024年,县审计局聚焦文教卫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在开展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3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进行了文教卫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调查,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1.旅游消费券兑付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71.42万元。2022年9月,县文广旅体局借助支付宝平台发放旅游消费券,实际核销总金额321万元。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淳安县某民宿等5家商户涉嫌虚假交易盗刷套现消费券,县文广旅体局旅游消费券兑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71.42万元。

  2.旅游产业项目奖励资金执行率低。2017年以来,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17〕6号、淳政发〔2020〕11号),共有旅游项目建设、产业融合发展、整合配套旅游基础设施等47项奖励条款。2018年至2022年实际兑付奖励资金4540.42万元,兑付率仅为41.28%。

  (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1.高中教育教学管理津补贴相关政策不完善。2012年12月,淳安县委印发文件规定“提高教师工资待遇……高中实行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但教育主管部门未制定具体办法,导致全县四所普高在津补贴发放上标准不一,部分学校管理人员津贴重复发放、同一事项多头奖励等。

  2.保运转经费分配管理办法不合理。自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经费用于普高学校日常运行经费和教学管理补助,由县教育局统筹分配。十年来,县教育局一直沿袭2015年的分配方案。审计发现,保运转经费分配存在非合理性不平衡情况。

  (三)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1.家庭医生签约人数超限额。按照规定,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2021年至2024年,共有13家卫生院23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在2000人以上,其中黄某某等5人年度签约人数在5000人以上,影响服务质量。

  2.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基金结算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县中医院医疗耗材使用不规范涉及资金25.41万元、过度“针刀诊疗”涉及资金20.34万元、未按“铺灸诊疗”收费标准收费涉及资金7.02万元;县一医院存在超频次收费和超医保限定范围收费等不规范行为,涉及资金10.90万元;县妇保院存在超医保限定范围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等不规范行为,涉及资金12.83万元;县二医院存在超频次收费和超医保限定范围收费等不规范行为,涉及资金0.79万元。

  四、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本年度县审计局继续聚焦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了市级统筹专项债券、县“四好农村路”、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等项目专项审计,重点关注程序合规性、资金支付、工程建设等情况。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市级统筹专项债券项目情况

  1.部分工程质量与设计要求不符。一是“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中存在污水井钢筋直径及数量、沟槽回填压实度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如锦溪佳苑小区有8个砼污水井井口未见圆形箍筋(设计要求4根14mm的箍筋)。二是“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项目”中存在挡墙浆砌块石不符合设计要求、山塘大坝防渗墙不防渗等问题,如“安阳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浆砌块石挡墙块石不合规,该段挡墙设计浆砌块石厚需大于20cm(实际17cm)、单块重量不小于20kg(实际大部分重量只有5kg以下)。三是“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工程”中存在商品砼溪底埋管擅自改用自拌砼且断面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沟槽开挖断面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如六联水厂新建项目桩号AK10+900管网沟槽开挖断面设计要求槽底宽度为90CM,实际只有60CM。

  2.设计服务重复招标。2023年1月,县农业局将姜家区块、大墅区块等6个区块(共22个乡镇)的“农田水利提质综合示范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并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合同。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农发集团将上述区块内11个乡镇的“农田水利提质综合示范工程”子项工程采用OEPC方式对外招标,其中的“设计服务”与县农业局合同中的“设计服务”内容基本一致,涉及设计服务费277.24万元。

  (二)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情况

  1.违反建设程序造成变更较大。2023年和2024年千岛湖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公司在未取得项目勘察资料的情况下出具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本,由于设计与实际不符,分别造成温馨小区架空平台工程和南山大街109#楼北侧停车场改造工程变更较大。

  2.孔桩护壁未采用钢筋混凝土,虚增结算价9.99万元。2023年千岛湖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温馨小区架空平台基础人工挖孔桩成孔护壁按钢筋混凝土护壁结算,但实际施工时,井口1.5m以下均采用毛笔片护壁,虚增结算价9.99万元。

  (三)“四好农村路”项目情况

  1.联村联网路未按规划实施。根据《淳安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要求,2021年至2023年期间应实施联村联网公路里程为55km,但县交通部门实际立项实施的里程数仅为20km。

  2.民工工资专户未建立。2022年6月,县公路服务中心与杭州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淳安县2022年县乡道大中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2134.47万元。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款1475.34万元均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基本户。

  五、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2024年度,县审计局开展国有资源资产处置和利用情况专项调查,并在实施其他专项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时,同步关注了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及利用等情况。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八家单位资产未入账管理。如:姜家、屏门、梓桐、大墅等4家乡(镇)政府未及时将调拨取得的资产入账管理,涉及资产1836件、资产账面价值35.96万元;县文广旅体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等2家单位未及时将信息系统资产入账管理,涉及资产账面价值130.83万元。

  2.三家单位租金应收未收。截至2024年8月底,秀水街公司场地租金411.88万元未收缴;截至2024年10月,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2处资产共6.18万元租金未及时收缴;2024年度,县住房保障和房屋服务中心南景路189号2-3层商铺等3处经营性用房租金应收未收6.17万元。

  3.六宗储备土地被违规占用。六宗土地共涉及面积380.283亩,如里联七小对面地块、珍珠半岛21号地块等5块储备土地被私人耕种,星雨华府东侧地块被某园艺公司无偿占用摆放绿植。

  (二)国有资产利用情况

  1.国有资产利用不规范。一是四家单位资产出租未公开拍租,如千职高、威坪中学、青溪初中等学校资产出租未实行公开拍租。二是两家单位无偿出借国有资产。如2018年县福利院陆续将6间宿舍及2间办公室(合计274平方米)无偿出借给淳安某民营医院使用。

  2.国有资产使用绩效不佳。一是两家单位信息化投资项目使用周期短。如县民政局的“浙爱童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费用59.8万元,使用周期仅半年。二是养老机构投资项目床位空置率较高。截至2024年10月,全县公建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共20家,拥有床位总数1972个、涉及总投资额3.06亿元。以上20家机构实际入住总人数880人,平均入住率为43.2%,其中中洲、大墅两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入住率仅分别为23.47%、26.36%。

  上述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县审计局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部分已经完成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并于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千万工程”为牵引,推进淳安县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范例建设,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基础,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升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深化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时统筹盘活各类结余资金,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支出审核,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让每一笔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大力推动文教卫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引领与执行。要进一步加大文教卫事业投入与支持力度,健全完善资金兑现、津补贴发放、医疗卫生等领域管理制度;优化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打造差异化、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文旅新项目;建立健全政策实施效果动态评估机制,同步加强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三)不断加强民生工程项目管理,保障项目质量与效益。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可研、设计等基本建设程序;要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抓住关键环节,特别是要提高项目设计的科学性,突出质量管控,严格落实项目规划和方案要求。

  (四)持续强化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单位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日常规范管理,及时准确登记入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依法签订租赁协议,按时足额收缴租金,促进国有资源资产高效利用与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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