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清晨的千岛湖泛起薄雾,王某穿着红马甲,手持夹子沿湖岸线捡拾垃圾。半年前,他还是一个因非法采矿被判处缓刑的“破坏者”,如今已成为淳安县“生态护卫队”的一员。
这样的转变源于淳安县司法局创新的“生态修复+社区矫正”双融合模式。2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植树造林、增殖放流、巡山护林等活动,完成了对自然的补偿与自我的救赎。
“一开始让我穿上红马甲,脸都臊得慌。”2024年11月刚入矫时,王某套上志愿者的红马甲站在千岛湖边,看到路过的熟人就慌张低头。随着一次次参与河道清理、巡山护林后,他越来越明白“环保”的意义,头也抬起来了。
“过去总觉得环保是别人的事,现在亲手种下一棵棵树苗,看着它们抽芽生长,才真切体会到守护家园的责任。现在基地的老师教我们很多种植相关的实用技能,更让我看到了靠双手自食其力的新希望,心里特别踏实。”在社区矫正园林实训基地,满头大汗的社矫对象余某刚完成绿植养护,一边用毛巾擦着脸上的汗水一边深有感触地说道。
“双融合的模式,为生态环境修复注入了新的活力,实现了社会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双赢。”淳安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10月,淳安县司法局联合当地多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将生态环境修复纳入社区矫正帮扶内容的实施意见(试行)》,将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的整体框架中,并与市、县多部门共建杭州市修复性司法实践基地暨千岛湖植物园矫正帮扶点,探索“以劳代惩、以护促改”的绿色发展新路径。
“卖黑麂,能赚钱。”是张某和丈夫曾经对黑麂的仅有认知。直到因非法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获罪,到姜家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两人才知道黑麂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后来,夫妻二人双双加入“生态护卫队”,原本营生的农贸市场,成了他们普法宣传的阵地。白天摊位空闲的时候,张某就主动向邻近的摊贩朋友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用自己的教训对心存侥幸者加以劝解。
一辆流动的卖菜车,让老周的普法阵地更为灵活。“菜您拿好!这个保护野生动物的册子也看看,野猪可不能再抓了!”清晨7点,临岐镇某村口,老周吆喝卖菜的同时,总塞过去一张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折页。2023年夏天,老周家的菜地和覆盆子田被野猪拱得一片狼藉,老周一怒之下,在山林里偷偷布防了几个捕兽夹,后被警方查获冻存的野猪肉,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缓刑。
“庄稼被糟蹋,老百姓难道不能自卫?”法律意识淡薄的老周对处罚愤愤不平,县司法局和临岐司法所共同研判,为他量身定制法治教育方案,邀请检察院执法人员开展普法工作,通过播放实际案例视频、展示图文资料等方式,详细阐明非法狩猎的法律后果。
此后,司法所持续关注老周的思想动态,定期走访交流,组织他参与河道清理、乡村清洁等公益活动,不断巩固他对法律的认知和对生态保护的理解。“老周,咱们这靠山,野生动物多,不少人跟你以前一样不懂法。你流动卖菜接触的人多,正好能多讲讲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帮大家守住法律底线。”老周把这番话记在了心里,主动将自己的流动卖菜车改造成了流动普法宣传点。在卖菜的间隙向过往的村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还成了村里的护林宣传员。
现在每天,老周都推着改造过的普法卖菜车走在乡间小路。车筐里,青菜与宣传册挨在一起,随着颠簸发出沙沙声响。(转自“潮新闻”)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义永华 吴若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