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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个别情况,不足为虑”“少数干部的不当行为,不代表整体作风”——在基层治理和文明创建的监督反馈中,这样的回应并不鲜见。可当“个别问题”反复出现、“少数现象”跨区域重演,所谓的“个别”与“少数”,究竟是客观事实的描述,还是回避问题的“挡箭牌”?
某地曾开展“文明窗口”创建,群众多次反映部分办事人员存在“推诿扯皮”“态度生冷”问题,相关负责人回应“仅是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然而时隔半年,该县文明办暗访时发现,仍有30%的窗口存在类似问题:有的要求群众“多次跑”,明明一次能办结的事项拆分多环节;有的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缺乏耐心,未落实“帮办代办”服务。更值得警惕的是,某部门在文明城市测评整改中,将“公益广告破损脱落”“背街小巷垃圾堆积”等问题定性为“少数点位的偶然情况”,但后续巡查却发现,此类问题在县城多个点位均有不同程度存在,且部分点位已长期无人整改。
这些案例折射出一个共性问题:把普遍存在的作风顽疾、治理短板包装成“个别现象”,本质上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有的干部怕担责,不愿正视问题的普遍性,用“少数”淡化责任、回避整改;有的缺乏系统思维,只看到单个点位的问题,却忽视了背后的制度漏洞、管理缺位等深层次原因;还有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个别问题”不会影响整体评价,于是敷衍了事、消极应付。
文明创建的核心是为民服务,治理效能的提升离不开直面问题的勇气。“个别现象”若不及时整治,就可能演变成“普遍问题”;“少数情况”若长期放任,就可能侵蚀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真正的责任担当,不是用“个别”“少数”来搪塞,而是既要精准“点穴”解决具体问题,又要举一反三排查同类隐患;既要问责相关责任人,又要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当“个别问题”出现时,多问一句“为何会发生”“是否还有类似情况”;当“少数现象”暴露时,多想一想“根源在哪里”“如何长效治理”。唯有摒弃“遮丑心态”,直面问题、深挖根源、系统整改,才能让“个别”不再重复、“少数”不再蔓延,让文明创建真正落地见效,让治理效能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章新建 马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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