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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夏文彬
连日来,县公安局周密部署、主动出击,持续加强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林派出所成功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经调查,当事人项某某在他人上门推销烟花爆竹时,明知行为违法,仍自行购入约780公斤烟花爆竹存放家中,意图在春节期间销售牟利。该行为已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存在严重安全风险。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项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汾口派出所发现辖区居民徐某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深入调查后,进一步牵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民警在居民余某的羊场及张某家中,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1045公斤。经查,张某企图趁年末旺季无证储存销售牟利;余某则称其储存的烟花爆竹系为儿子婚礼准备,但因数量过多、存储条件不符合安全规定,同样构成违法;而徐某在未取得运输许可的情况下,为二人提供非法运输。目前,徐某、张某、余某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全部没收。
临岐派出所民警快速破获一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民警在某民宅内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07件,总重达1301.55公斤。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顾某在驾车前往外省售卖山核桃返程途中,见当地烟花爆竹价格较低,为节省春节燃放开销,便大量购入该产品,在未办理任何储存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存放于自家住宅内。目前,二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章新建 徐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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