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经政协第十届淳安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陆佳伟同志请辞政协第十届淳安县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同意邵全胜同志请辞政协第十届淳安县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同意鲍永红、张飞燕、陆新辉、方红星、郑斌同志请辞政协第十届淳安县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章新建 汪妙
最新播报
更多>>
淳安发布

视界千岛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