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值此气候多变之际,又逢春节临近,各类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食品安全有关事项温馨提示:
致餐饮服务经营者
严守安全底线,规范经营行为
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把好原料关口
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不使用来历不明、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加工制作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食材。
规范加工操作
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成品与半成品及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管理餐厨垃圾
按规定妥善处理餐厨废弃物,保持后厨及就餐区清洁卫生,防范病媒生物孳生。
做好应急准备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患者、封存相关食品及原料,并按规定报告。
致广大消费者
增强防范意识,科学健康就餐
选择规范场所
外出就餐请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
注意饮食卫生
就餐时注意辨别食物颜色、气味是否正常,口感是否异常。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凉菜冷食、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感官异常或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践行光盘行动
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点餐,避免浪费。剩余食物如需打包,应确认未受污染且储存条件适当,再次食用前务必彻底加热。
保留消费凭证
注意索取并妥善保存就餐发票、收据等凭证,以备维权之需。
提高维权意识
如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就医,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剩余食物、呕吐物等),并拨打0571-65012315热线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致集体聚餐开办者
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聚餐安全
履行报告义务
承办或自行举办一次性就餐人数较多的聚餐活动(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建议提前向所在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或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告或备案,主动接受指导。
慎重选择承办者
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流动厨师团队承办宴席,查验承办厨师及帮工人员的健康证明。
严控加工条件
确保聚餐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具备基本的防蝇、防尘、防鼠及冷藏设施。水源安全,餐具洗净消毒。
把好食材与加工关
采购的食品原料来源清楚、质量合格。规范储存、清洗、切配、烹饪、备餐等过程,确保食物烧熟煮透。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落实食品留样
对聚餐活动供应的主要食品成品按餐次、品种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样品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汪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