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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余妙青
“欠条是伪造的,我根本没借过钱!”面对检察官,宋某某多次这样辩解。然而,随着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惩戒,这起拖延十年的民间借贷旧案,终于尘埃落定。此前,宋某某为逃避还款义务,以“欠条系伪造”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诉,企图拖延执行。县检察院通过细致调查、笔迹鉴定,成功戳穿谎言,让这起陈年旧案在执行监督环节迎来转机。
案件追溯至2016年。李某某与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宋某某需归还借款7万元。判决生效后,宋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18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宋某某却长期在外躲避,行踪不定,执行法官多次查找均无果。因未查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笔欠款就此搁置多年。
2024年,宋某某行踪被成功锁定,执行程序即将重启。此时,宋某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声称案件关键证据欠条并非本人所签,原审案件涉嫌虚假诉讼,试图以此再次拖延执行。欠条究竟是真是假?是确有冤情,还是恶意缠讼?县检察院依法启动执行监督程序。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案件焦点集中在欠条签名真伪,必须通过笔迹鉴定查明事实。但欠条形成于2014年,距今已十余年,寻找同期书写样本难度极大。宋某某提供的银行、移动业务签字等线索,均因年代久远无法调取,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办案人员没有放弃,及时调整思路,全面梳理宋某某相关个人记录,发现其在2018年至2020年间,曾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三次。行政处罚案卷中,恰好留存有宋某某亲笔签名的询问笔录,成为关键比对样本。
检察官立即赶赴相关派出所调取案卷材料,将样本与欠条一并送交上级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专业鉴定。鉴定结论明确:欠条上的签名与宋某某本人笔迹为同一人书写。铁证面前,宋某某所谓“冤情”,纯属刻意编造的虚假陈述。
鉴定结果已足以驳回申诉、维持原审判决,但检察机关并未就此止步。办案人员梳理全案后发现,宋某某明知欠条为本人签署,却在案件恢复执行之际提出异议,其真实目的并非纠正错案,而是恶意拖延执行、规避债务。
经查实,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拖延法院执行。2025年11月19日,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宋某某恶意逃避执行、虚假申诉的行为予以处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在确凿证据与法律威严面前,宋某某最终承认错误,同意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惩戒。
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追回一笔十年旧账,更向社会释放鲜明信号:任何通过虚假陈述、滥用诉权等方式拖延执行、逃避债务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追究。检察机关将监督触角从裁判延伸至执行全过程,以履职尽责筑牢司法公正防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汪苏洁 王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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