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通讯员 王蕾
3月31日凌晨,县公安局汾口派出所成功查获一起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场查获鳜鱼、鲫鱼等野生水产品4.36千克,作案工具及渔获已被依法扣押。
经查,当日凌晨,犯罪嫌疑人余某尔、余某清结伙来到汾口镇栗源里村仙里自然村附近水域,无视禁渔规定,使用电击杆实施非法捕捞。
电鱼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捞方式,破坏性极强,不仅会造成水生生物大量死亡、破坏水域生态平衡、导致水体环境恶化,还存在严重公共安全隐患。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章新建 谢旻
最新播报
更多>>
淳安发布

视界千岛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