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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严打非法电鱼涉刑案件
发布时间:2026-05-13 09:03:17

  通讯员  徐添驰  姜磊

  5月9日凌晨,在姜家镇霞社豸山脚水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姜家中队联合姜家镇护渔队开展夜间禁渔巡查时,发现水面有可疑亮光闪烁并伴有电流声,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查看,对方察觉后惊慌弃物逃离现场。

  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发现,当事人仓皇逃脱时遗落了手机、锂电池、逆变器等整套电鱼工具,以及满满一竹篓被电击死亡的渔获物。办案人员通过遗落手机内的数十条转账记录,结合车辆信息,迅速锁定了违法人员的身份。经初步核查,该当事人存在长期收购并售卖非法渔获物的嫌疑,案件性质已不限于单次电鱼行为。

  2026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正式施行,本案也是新法实施第九天,我县查处的首例涉刑渔业案件。电鱼属于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式,新法对此类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将处以高额罚款,可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作业船舶。该案案发于千岛湖季节性禁渔区域,当事人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千岛湖水上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电鱼不仅会造成成鱼、鱼卵及浮游生物大面积死亡,破坏水域生态平衡,同时还存在极大人身触电安全隐患。禁渔期实施电捕行为,更是直接阻断鱼类自然繁殖,危害水域生态长远发展。目前,该案已通过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汪苏洁 谢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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