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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郑文彬 周宏健
8月11日上午,临岐镇范村村林下基地,国徽悬挂在一棵老树的枝干上,几张长桌拼成审判台,法官落座,法槌轻敲——“现在开庭”。
这是一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把法庭搬到了案发地,搬进了大山深处。旁听席上没有旁听椅,围坐的是当地村民、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风声、蝉鸣、法官的提问、被告人的陈述,交织在一起,让这场庭审显得格外真实而沉重。
“以前觉得山里抓点小动物不算事,今天在‘家门口’看庭审,太直观了,太震撼了。”县人大代表章建飞全程旁听后感慨,这堂课比任何文件都管用。村民方财法也表示,回去要跟家人、邻居多宣传,“不能捕杀野生动物,这是底线”。
庭审的目的不在“惩一人”,而在“正风气”。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蔡娇娇说,把庭开在老百姓身边,就是要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让大家直观地感受到——生态红线不只是挂在墙上的规矩,破坏生态环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庭审之外,还有修复。据介绍,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湖岸码头、林区深处、村口晒场,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在办案中,还引入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方式,让破坏者亲手种下树苗、放流鱼苗,把“认罪认罚”转化为看得见的修复行动。
8月15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将正式施行。这场林下的庭审,恰如一堂提前开讲的法治公开课。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推动人大监督、代表履职与生态普法深度融合,用法治力量守护淳安的绿水青山,为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筑牢屏障。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义永华 谢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