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界千岛湖

快·准·活·美

点击打开
您当前的位置: 淳安新闻 > 时政要闻
淳安首笔生态赔偿金专项用于古树修复法治创新为乡村生态资源守护注入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6-09-07 09:14:10

  记者  周慧  张渊凯  通讯员  余妙青

  9月4日,在浪川乡芹川村百年古樟树下,一场“法典护青绿 古树焕新生”主题活动拉开帷幕。活动现场,我县首个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金生态修复项目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淳安生态损害赔偿金首次被专项统筹用于古树名木保护,以法治创新打通了生态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

  长期以来,生态损害赔偿金分散使用、修复效能不足是基层面临的痛点。为破解这一难题,今年7月,县检察院联合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县林业局等六家单位建立统筹机制,将分散在各案中的有限资金集中起来,精准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依托该机制,县检察院精准施策,将首笔专项资金用于浪川乡芹川村8棵古树的保护性修复,针对性开展病虫害防治、枯枝清理等精细化治理。

  “这是首笔专项用于古树名木保护的生态修复资金。”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陆云婷介绍,此举有效盘活了生态修复资金,破解了资金闲置、修复落地难的痛点,真正实现了生态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治理的精准衔接。

  活动现场,法治护航乡村生态的举措也在不断深化。山区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村民讲解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古树保护法律法规。同时,县检察院第二支部与芹川村党支部签订党建联建协议,并聘任一批“益心为公”志愿者。今后,检察官将定期进村入户开展生态巡查,村里一旦发现河道污染、古树受损等线索,可第一时间移送检察机关启动监督程序。

  “有了法律兜底保障,基层生态保护工作更有底气。”“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陆玉凤表示,作为茶产业从业者,她深知古树对乡村生态的重要意义,本次双重加持让古树保护有了更坚实的依托。

  古树重焕新生,只是淳安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一个生动缩影。2023年以来,淳安县检察院累计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46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率达100%。此外,该院还率先落地碳汇补偿司法机制,完成浙林碳普惠减排量司法交易14万余元,以制度创新持续擦亮淳安生态金名片。


千岛湖新闻网编辑:汪苏洁 吴若虹


淳安发布

淳安发布

视界千岛湖

视界千岛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