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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
发布时间:2007-03-02
《浙江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

  日前,我省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省内外有关专家认为:《规划》的最大特色是特别关注民生、突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照耀农村,确保农民享有更多的权益。

  《规划》强化农业公共服务,为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保驾护航。针对农业发展后继乏人问题,我省对就读本省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类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免收学杂费。同时,加强对青年农民和农村后备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对未能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给予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

  为着力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规划》提出,我省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保,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扩大覆盖,形成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社保相衔接的农村社保体系。

  着眼于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规划》提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办法,确保到2010年有90%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农民报销比例。

  在农村社会救助方面,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并逐步缩小“低保”标准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0%以上。

  根据《规划》,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将被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做到中心村有村务活动室、卫生室、警务室、图书室、体育健身场所和放心店,建立一支包括社区责任医生、公共安全协管员、文化辅导员、健身教练等结构合理的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

  《规划》还提出,加大乡村两级文化网络建设力度,组建一批集图书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培训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80%左右的行政村建成村级文化活动场所,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成文化活动中心。

  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全民的小康。《规划》提出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农村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率达90%以上,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率达95%。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一批镇、村健身活动场所,培训乡村体育骨干。到2010年,2万个村达到小康体育村标准。

  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