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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习实践活动近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04

关于做好学习实践活动近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18 9:36:30 来自:千岛湖镇
 
 
 
 
 
 
千镇委[2009] 77号
 
 
关于做好学习实践活动近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办、社区、村、学校、镇属企业党组织,各层面联络员:
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已接近尾声,各单位整体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10月27日镇学习实践活动情况交流会有关精神,现将学习实践活动近期有关8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习调研工作总结。做好学习补课工作,完善台帐资料,并于10月31日前,将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小结及情况统计表报镇活动办。
二、广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拟定征求意见工作方案,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征求意见活动。征求意见工作要求11月上旬完成。
三、推行两项制度。即村、社区干部“片组户”制度和镇、村、社区干部“办事档案”制度,根据镇党委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实施,务求实效。
四、完善党组织设置。富城、金家、农林、淡竹等4个村党支部拟升格为党总支,茂畈村党总支拟升格为党委;社区要结合“两新”组织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及时组建党组织,企业要积极探索镇工办党支部与企业支部联建工作。
五、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剖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间统一在11月中旬。
六、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提纲),时间安排在11月中下旬。
七、加强重点工作调研。针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理清思路,提出举措,加强破难攻坚;同时,要认真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各职能办、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学习调研要形成书面材料,要求在11月底前报镇活动办。
八、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工作联系员,每星期报送一篇信息到镇活动办。
附件:各单位信息联络员上报名单
 
 
 
 
中共千岛湖镇委员会
 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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