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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溪初中:市教育局领导来学校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和市“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发布时间:2010-05-13

青溪初中:市教育局领导来学校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和市“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5月13日,杭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高宁处长带领杭州市“五五”普法考核组和杭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验收组一行6人莅临青溪初中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开展与“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性”创建工作。

  该校负责人向检查验收组成员作了学校“五五”普法开展情况与创建“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性”创建的工作汇报。他指出,依法治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是现代学校发展的必然,是素质教育内涵的需要和引领学校发展的灵魂,学校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依法治校工作,通过建章立制,保障依法治校的全面性;通过宣传学习,落实法制教育的多样性;通过多方合力,构建综合治理平安网络;通过教管结合,提高依法治校的实效性;特别是“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以来,该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在全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了依法治教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五年来,该校成为了“浙江省示范性初中”,并先后获得“浙江省校本教研示范学校”、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浙江省初中教育实验学校”、“杭州市教育均衡化先进学校” “杭州市优秀心理辅导站”等近30项荣誉,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声誉。这些荣誉记载了学校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进程中的足迹。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分头检查该校台帐。杭州市教育局高宁处长代表验收组作了全面、详细的反馈,高度评价该校的“五五”普法与“依法治校”工作。检查组认为,青溪初中“五五”普法与“依法治校”工作做得很好,学校领导对依法治校工作认识到位,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有效,工作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有利于学校内涵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钱立金)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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