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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杀青蛙要严查
发布时间:2014-08-14
捕杀青蛙要严查

  周末去农村度假,受到亲戚朋友的热情招待,餐桌上还专门上了一道菜――青蛙,说:“附近村里专门有人抓这个卖,绝对野生。”

  青蛙是有益动物,这谁都知道,可仍然有人贩卖,有人吃。很多人小时候尚能体会的“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美景,现在却蕴藏重重危机。

  有人认为,捕杀贩卖野生青蛙为何屡禁不止,一方面是有市场,成本低,能赚钱;另一方面是基本没人管,违法成本低。如此,大家又怎么会自觉呢?其实,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文规定,保护“有益的”陆生野生动物,青蛙属此范围。因此,捕杀青蛙之风久刹不住,根源不在于无法可依,而在于执行力。

  “春捕一只蛙,秋少一担谷”。科学研究表明,一亩稻田如果有100只青蛙,对害虫的控制作用比喷洒1公斤农药的效果要好得多。近年来,由于农业环境的破坏,以及过量的捕杀,周围的青蛙数量锐减,为了防治害虫,人们不得不加倍地使用农药,这既加大了种田成本,又引发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一些高残留农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还会引发癌症等疾病。因此,毫不夸张地说,查处捕杀青蛙者,不仅有益于捍卫法律的尊严,也有利于保护环境和人民生命安全。“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也希望吃货们嘴下留情,自觉保护青蛙。

  (王筱倩)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