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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机构,作为老年人集中生活的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消防提示如下养老服务机构常见的火灾隐患,请认真对照检查,自觉消除火灾隐患。
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人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等职责。
二、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会排查火灾隐患、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火场引导逃生、不会宣传消防常识。
三、消防控制室未按每个班2名值班人员的要求配齐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或擅离职守。
四、消火栓无水、水带水枪缺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火警、故障未排除或瘫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压不足、泵组故障,防烟、排烟设施故障。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积杂物,以防盗为由给逃生设置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堵塞消防车通道。
六、电气线路老化,私搭乱接电线,电线没有穿管保护,使用劣质插线板,超负荷用电。在房间内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加热器具,使线路超负荷。
七、在库房等偏僻角落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厨房操作间未配备灭火毯、灭火器,灶具、油烟未及时清洗。
(王静淑)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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