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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些知识您需了解
发布时间:2018-09-18 08:39:48

1.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个“事关”)。

3.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4.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5.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6.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7.举报方式是什么?

电话举报:110、0571-64812244、0571-64812120(县扫黑办)

微信举报:关注“平安淳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举报领红包”,输入举报内容;

来信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淳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淳安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邮编:311700

来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28号,县公安局受立案中心。

来访接待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8.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个方面?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9.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10.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具有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①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②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③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⑦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⑨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11.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2.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扫黑除恶 请你出手 最高奖励50万

为进一步深化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为期三年的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激发群众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公安机关进一步提高奖励力度:凡举报此类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罪名移送起诉的,对举报人的奖励将从最高5万元,提高至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至50万元。

当你身边发现以下行为,请你马上举报!

1.为讨要高利债务,直接或者雇佣他人实施暴力殴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或者变相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2.为讨要高利债务,以油漆喷字、张贴字报、挂拉横幅、喇叭喊话等方式进行讨要高利放贷债务的行为;

3.为讨要高利债务,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住处居所、中小学校、办公地点或经营场所实施跟随滋扰、久呆不走、同吃同住、喧哗起哄、驱赶他人、封门上锁以及人身安全威胁等行为进行干扰正常生活、就学、办公、生产、经营等秩序的行为;

4.为牟取非法高利债务,采用签订阴阳借贷合同、逾期重罚、平账虚增等方式垒高债务额度以及显失公正和常理的房屋等价值资产等抵押租赁、低价收购等方式实施“套路贷”的行为;

5.因高利欠债被催讨外逃或者被迫低价出售房产、股权、林产等资产的行为;被“裹挟”或其他胁迫、欺骗手段到酒店、野外等处,以威胁恐吓、殴打、拘禁等方式威逼写有虚额借条以及催讨债务的行为;被债权人以及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以多次跟踪、电话短信威胁或所谓软暴力代催讨债务的行为;

6.为非法牟利,以举报招投标违法、工程质量等由头,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强揽工程、敲诈勒索、提供原材料和劳务服务的行为;

7.为非法牟利,采用非法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对工业材料、建筑材料、劳务服务、水产肉类、水果蔬菜等批发供应实施垄断经营、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的行为;

8.利用宗族家族势力称霸一方或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过程中无端制造障碍、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行为;

9.针对在校生、KTV和美容美发等行业的经营者、从业人员实施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的行为;

10.以组织赌博和开设赌场(含互联网)、提供赌资等方式进行抽头牟利、赚取码费、高利放贷等有组织赌博的行为。

奖励说明:对同一起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在奖励总金额不超过该案相应等级最高奖励额度的原则下,对举报人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起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按公安机关受理举报时间,奖励最先举报人;对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举报线索发挥作用大小,视情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10、0571-64812244(县扫黑办)

微信举报:关注“平安淳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举报领红包”,输入举报内容;

来信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淳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淳安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邮编:311700

来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28号,县公安局受立案中心。

来访接待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对举报线索的单位及个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淳安县扫黑办

淳安县公安局扫黑办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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